《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磅发布:售电行业迎来“能力为王”新时代
2026年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21年版办法实施五年后的首次系统性修订。当前,全国5288家售电公司正经历前所未有的行业洗牌——2026年前7个月已有超400家退出市场,广西一季度146家售电公司合计亏损6.45亿元,广东上半年近六成售电公司亏损。新办法以“降门槛、强监管、促转型”为核心逻辑,推动监管从“管准入”向“管能力”转变。结论:售电公司数量将显著减少,行业将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具备专业能力、信用良好、服务多元的售电公司将脱颖而出,单纯依靠信息差套利的模式将彻底终结。
一、政策出台的时代背景:售电行业走到了十字路口
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售电侧改革以来,我国电力零售市场已进入规模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截至2025年底,全国注册售电公司达5288家,代理70余万家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零售交易电量接近4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升至六成。[1]
然而,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2026年以来,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多地出现“批零倒挂”——售电公司从批发市场买电的价格高于向用户售电的价格。广西一季度146家参与批发交易的售电公司合计亏损6.45亿元,平均每家亏损442万元;[2]广东上半年500家售电公司中298家累计亏损,占比近六成,平均度电获利仅0.0039元。[3]仅2026年头两个月,江苏、山东、山西、广东、冀北等地就有360余家售电公司被注销业务或退出部分区域市场。山西28家售电公司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或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被拟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在此背景下,国办发〔2026〕4号文件[4]明确要求“加强售电公司规范管理,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引导售电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5]等文件,对2021年版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二、新办法的核心变化:从“管准入”到“管能力”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6]对售电公司管理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实现了三大根本性转变:
(一)从静态准入转向动态管控。
现行办法关注注册时是否满足条件,新办法关注运营中能否持续满足条件。信息披露、持续核验、“逐日盯市”等制度设计,使售电公司的合规状态从一次性审查变为全周期监控。征求意见稿将退出机制从“强制退出”升级为“自动注销”——连续12个月未在任一业务省份进行实际结算的,将被自动注销。
(二)从规模导向转向能力导向。
现行办法以资产总额决定售电量上限,新办法以履约保障额度和信用评价等级决定交易空间。注册资本明确为不低于2000万元,取消按资产分档核定售电量的硬性条件。售电公司的业务规模不再取决于注册时填报的资产数字,而取决于动态履约能力和信用水平。
(三)从属地分散管理转向全国协同。
建立“一地注册、全国共享”机制。售电公司仅需在首注地完成注册审核,资质全国互认、信息跨省份共享。统一注册流程、要件清单、审核标准、受理期限、公示内容等。
三、对售电公司数量的影响:大浪淘沙,优胜劣汰
售电公司将显著减少。 一方面,新办法强化了持续经营要求——连续12个月未实际结算的将被自动注销;另一方面,履约保障额度与预计年售电量和信用评价挂钩,最低不少于200万元,“逐日盯市”机制按日监测风险敞口和履约保障剩余额度。那些“有牌照、无能力”“重注册、轻运营”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将加速出清。
从市场现实看,行业洗牌已在加速。2026年前7个月,全国已有超过400家售电公司退出市场。行业分析认为,五千多家售电公司中,真正能活下来的不会是那些还在赌电价走势、靠信息差价过日子的公司,而是已经或正在向综合能源服务方向转型的公司。
四、对售电公司服务能力的影响:倒逼转型升级
新办法将倒逼售电公司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综合能源服务纳入售电公司基本定位,鼓励策略优化、技术升级和业态延伸,并将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纳入管理范围。政策导向清晰:售电公司要从“帮助用户买电”转向“帮助用户管理用能和风险”。
新办法要求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披露批发、零售市场结算电量、均价,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数量,各类零售套餐签约用户数量、电量规模及结算均价。信息披露的强化将让市场更加透明,用户“货比三家”更加便利。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搭建的零售平台运营以来,度电批零价差已下降11.6个百分点。
靠信息不对称“躺赚”的时代已经结束。售电公司必须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用电优化、储能配置等增值服务。未来竞争不只在价格,更在于理解用户、管控风险和创造价值。
五、对售电公司资金链的影响:短期承压,长期利好
短期来看,售电公司资金链面临较大压力。 履约保障额度与预计年售电量挂钩,按1分/千瓦时×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在1—10区间设置。业务规模越大,需要缴纳的履约保障额度越高。重庆已明确,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售电公司日监测电费月累计亏损金额占有效履约保函、保险额度的比例不得超过80%。陕西已实施履约风险“三色预警”动态监测。
当前市场环境下,多地售电公司已出现资金链紧张。2026年5月广东售电行业单月亏损达6.49亿元。江苏已有售电公司因未按时足额支付结算费用被启动履约保障凭证索赔流程。
长期来看,新办法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将“资产总额”改为“注册资本”,堵住了资产虚增的漏洞。履约保障机制从“事后追责”变成“事前拦截”,将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经营、专业服务和长期信用将真正成为企业的发展资本。
六、对工商业用户的影响:更透明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
对广大工商业用户而言,新办法带来三重利好:
一是价格更透明。 按月披露批零市场结算均价,用户可清晰了解售电公司的价格水平。
二是选择更丰富。 零售平台透明化呈现售电公司服务信息和零售套餐,“掌上比选、指尖购电”成为现实。
三是服务更优质。 售电公司被迫从“价差套利”转向“服务增值”,用户将获得更专业的用电优化、节能降碳、绿电消费等综合服务。
七、展望:售电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售电行业粗放生长模式将终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正在全面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现货市场全国覆盖,“批零价格联动、经营主体多元竞争、用户选择丰富多样”的零售市场形态将进一步成熟。
对粤投能源而言, 我们始终坚信:专业能力是立身之本,合规经营是发展之基,服务创新是竞争之魂。新办法的出台与我们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我们早已布局综合能源服务,持续提升交易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致力于为用户提供“购电+节能+绿电+储能”的一站式能源解决方案。
大浪淘沙,始见真金。售电行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供给侧改革。我们相信,经过这一轮优胜劣汰,留下的将是真正具备专业能力、信用良好、服务优质的售电企业。粤投能源愿与广大工商业用户携手,共同迎接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美好未来。
参考来源
- 国家能源局 王云波:2026年将通过立新规、强新序、建新制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在新窗口打开)
- 中国能源网 “卖一度电,亏一度电” !广西146家售电企业,平均每家亏损442万元(在新窗口打开)
-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半年报告:售电公司平均度电获利0.0039元/千瓦时(在新窗口打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在新窗口打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在新窗口打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售电公司 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新窗口打开)